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北区、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是一所集中医药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治未病为一体的省级公立中医医院。自2019年7月起,经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医院由山东省妇幼保健院托管,与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一体化管理运营。医院占地15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现有在职职工390余人,其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60余人。医院秉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办院宗旨,坚持以中医药为主,中西医并重,中医辨证与西医辨病相结合,全心全意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医疗保健服务,重点发展中医、儿内、儿外、儿保、盆底与产后康复、眼科、耳鼻喉科等10余个特色科室。医院是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保健中医适宜技术(专病-不孕不育)”培训基地、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妇幼健康分会“妇孺国医堂”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医药特色专科医院、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研究推广基地。其中,中医部是山东中医药学会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专委会挂靠单位,中医妇科、中医儿科是山东省中医药重点专科,中医内分泌专业是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学科;妇女盆底功能障碍诊治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级盆底功能障碍防治工作质量控制中心;儿童保健部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儿童体智发展中心是山东省首批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所应聘岗位必要的执业资质;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的,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wzxxgk/rsgl/)、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mch.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dzyrs2020@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中医妇科+王**+中医妇科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报名表中课题、奖励等的原件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的,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一份。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本次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采取学术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医院成立考察专家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795008
监督电话:0531-68795060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