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岗位,博士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注明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博士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及相应学位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相应学位的优秀人才均可报考。
(六)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其它资格条件见《盐城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盐城工学院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cit.zp.kooci.net/#/front/standard/index。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11月2日9∶00-11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2日9∶00-11月11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2日-11月1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2日9∶00-11月1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必须与到学校现场应聘使用身份证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学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23年11月13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s://www.ycit.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4日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11月15日11:30前完成改报岗位人员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17日9:00-17:00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润美楼一楼报告厅),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
1.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未签订)。
2.本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后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1-2、5-18岗)时间:2023年11月18日8:30—10:30。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2.专业技能测试(1-4岗)时间:2023年11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测试。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成绩。1-2、5-18岗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1-4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1-2岗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计,3-4岗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5-18岗按笔试成绩计,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心理测试、面试人选。如某招聘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包括成绩及其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
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心理测试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试讲
1.时间
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要求
3-12岗:规定内容的试讲(内容将通过学校主页公告)和考官现场提问。面试试讲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1-2、13-18岗:考官现场提问。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2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3-4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试讲成绩40%。
5-12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13-18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试讲环节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不予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七、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600、88168891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督机关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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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