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业务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办证引导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本人户籍所在地为永兴县;
5.经永兴县人社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6.熟悉政务大厅办事流程的优先。
(二)不得报名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
(一)薪酬待遇:面议。
(二)用工形式: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五、报名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地点:永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3室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必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失业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13日。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七、面试
1.资格审查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地点及时间将另行通知。
4.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1.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谈话、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实地调研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无犯罪记录、体检报告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
2.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其他事宜
本招聘公告由永兴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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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