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文化修养和心理素质。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5.具有很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6.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7.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
8.限张家界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的人员。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
(二)上岗协议签订后,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和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上岗协议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上岗协议。
五、工作地点及期限
工作地点: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不超过三年,上岗协议一年一签。
六、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7日。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电话:0744-8299886。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时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聘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聘用人员与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订上岗协议。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张家界市公益性岗位标准,单位提供早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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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