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治理研究员1名、城区规划研究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23年6月30日以前毕业、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职称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拟报岗位相关资质资格要求,能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及职称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需在学信网申请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或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
5.报考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后,须于1个月内到岗。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一)招聘人员通过面试后,在单位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
(二)通过试用期的,双方按照区内相关规定确定岗位薪酬。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zhoulongjie@szpsq.gov.cn。
3.报考注意事项:报名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且与复试当天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
(1)《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招聘报名表》和《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
(2)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证明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等;
(5)考生银行账户信息表(附件5,用于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交通补贴)。
(二)资格审查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并结合岗位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现实情况。经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人员须到我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
(六)试用期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评估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的履职要求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聘用
通过试用期的,转为坪山区创新发展智库中心研究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予以聘用,双方按照区内相关规定确定岗位薪酬。未通过试用期考核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参加笔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住宿补贴。考生在笔试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票据原件。补贴标准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考生最高限额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最高限额2000元/人;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写的个人账户信息(附件5)和提供的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9998550。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