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畜牧兽医局为建德市农业局下属副局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监督、动物疫病控制扑灭、屠宰及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管执法以及畜牧生产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3.性别及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和专业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畜牧兽医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具有畜牧兽医相关资格证书者给予加分,按3分记入面试成绩)。
5.户籍要求:具有建德市常住户口(以2018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办法、程序
(一)招考方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建德市畜牧兽医局304室(新安江街道健康南路13号);
3.报名时需填写《招聘协检员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证件彩照2张;
4.报名联系咨询电话:0571-64732249
(三)面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通知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择优原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协检员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主要从事一线的检疫及监督工作,协助官方兽医从事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外来动物及产品报验等工作,为适合男性岗位。录用后在新安江、梅城、寿昌、大同等屠宰场或检疫申报点工作,待遇按建德市劳务派遣辅助用工标准执行;
2、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间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凡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予聘用。
建德市畜牧兽医局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