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市容监察员10人(临聘不纳入正式编制)。
二、岗位设定
配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特别优秀者(如: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荣誉称号人员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校学生;(5)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市容监察员报名表》(见附件,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和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2张;
(4)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上午0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常德市武陵区城门口路61号303室
联系电话:0736-7873615
监督电话:0736-7873609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和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值60%。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1:2的比例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等,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排名,面试成绩占总分值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组织身体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需含毒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待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提出录用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三天,经公示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待遇按照区财政的规定核发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2.报考者要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录用者设定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监察员报名表》..doc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