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选聘一定数量执业律师担任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选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社会责任感强;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
(三)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报名地点: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市工会大厦1409室,联系人:戴英辉,联系电话:0464-8292910)。报名须填写报名表,提供学历证书、律师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查,交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以及学历证书、身份证、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资格审查。由市司法局会同七台河市律师协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市政府法制办推荐适格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
3.综合考察。由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共同组成考察竞谈工作组,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初步人选。
4.报市政府决定。市政府法制办党组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后,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选聘人选。
5.公示。市政府决定选聘人选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6.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聘书。公示期满无影响聘任情形的,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由市政府发给聘书。 选聘法律顾问同时纳入市政府法律专家库。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