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专业及其他:中文、汉语言文学、政史、行政管理、新闻、文秘、法学、经济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及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具有党政部门办公室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港口区委政法委编制外工作人员,工资按港口区委政法委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港口区委政法委负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单位防城港鸿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聘,可以续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如实填写《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港口区委政法委邮箱:gkqzfw@163.com。
(三)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一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到港口区委政法委办公室进行复核。如现已从业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原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港口区委政法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黄庆叁,0770—2862355。
附件: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