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全市教育系统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6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4届教育类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4届本科毕业生(“双一流”院校放宽至教育类相关专业)。
(三)体育、音乐、美术专业院校2024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2024年8月20日前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失信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榆林教育云”网站(网址:http://www.yulinedu.net/)“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每人仅限报一个学科。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8:00至3日18:00。
2023年12月2日在陕西师范大学综合类招聘会期间,我市将派人参加,现场接受毕业生政策咨询。
(二)资格审查。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在西安组织。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1.笔试。笔试只考一科,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5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7日12时起。12月12日14时起,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填报意向岗位。2023年12月12日14时至13日14时,应聘人员根据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结合招聘计划,登录系统填报意向岗位。每个县市区最多设置高中教师岗、初中教师岗、小学教师岗共3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每人最多填报3个意向县市区,每个县市区仅限填报1个意向岗位。应聘人员填报的意向岗位没有先后顺序和主次之分,均为并列岗位。
3.面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本人填报的意向县市区组织的面试,最多可参加3个县市区的面试。面试时间从2023年12月16日开始,各县市区面试公告将提前在“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系统”首页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面试采取讲简约课的形式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应聘人员抽取课题签后,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0—15分钟,满分100分。其中,应聘音乐教师岗位的,讲课10分钟,增加5分钟才艺展示(自带乐器、服装和相关道具);应聘体育教师岗位的,讲课10分钟,专业特长展示5分钟;应聘美术教师岗位的,增加60分钟素描一幅(自带画纸、铅笔、画板等),素描和讲课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讲课按百分制打分,素描按30分制打分)。评委现场量化打分,工作人员汇总统计评委赋分,确定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考核分数,并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各县市区面试全部结束后,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看本人在有关县市区的总成绩和所报岗位排名情况。
4.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确定拟签约人员。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市区计划和应聘人员总成绩、意向岗位填报情况,按照榆阳区、榆林高新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定边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的顺序,逐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招聘计划录满为止。每个县市区拟签约人员确定后,将在榆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由县市区及时通知录取人员签约。如出现放弃签约等情况,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有应聘人员同时被2个或3个县市区录取,由应聘人员选择1个县市区签约。已确定签约或自愿放弃签约的,不得再更改。
(五)其他工作。体检、考察等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生直签,不占校园招聘计划,由市教育局、县市区和榆林高新区分别负责。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公费师范生)无需在系统注册,不参加笔试,自愿与县市区签订6年及以上就业协议的可直聘引进,不占校园招聘计划。具体程序为:
1.2023年12月2日在陕西师范大学综合类招聘会期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向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审合格后进行面试;
3.面试由县市区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由县市区通知,不设面试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4.县市区通知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笔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电话:0912-3529395(榆林市教育局)
附件:榆林市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榆林市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