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热爱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六)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及要求
(一)招聘范围:社会在职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需2023年1月以后毕业并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未经派遣、在国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即365天以上)、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需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相关要求。
(二)年龄范围:一般不超过35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信息发布
中央民族歌舞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中央民族歌舞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应聘人员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可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
应聘人员需详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材料需以邮件附件形式上传,并发送至招聘邮箱(zymzgwtzp@163.com)。文件标题: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基础信息: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特长及成果、获奖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
4.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格式要求:
(1)中央民族歌舞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以Word格式提交)。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彩色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交)。
(3)2寸近期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片。
(4)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级证书等能够证明自身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需彩色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交)
说明:材料(1)至(3)为必须提交的报名材料。材料(4)为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可选择性提交。应聘人员只能在招聘的所有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报名多个岗位的,按照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齐人员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待资料补齐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本人报名提供的联系方式为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原则上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该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组织开展招聘考试、是否延长报名期限、是否取消岗位招聘等。
(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说明:考试分为初试、面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初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初试合格人员不满5名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排名中,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1)专业技术岗(一)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实际运用能力等;面试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度以及综合素养等。按初试60%、面试40%的权重确定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专业技术岗(二)初试为笔试,主要考核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工作思路方法等;面试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岗位匹配度以及综合素养等。按初试40%、面试60%的权重确定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考生与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因人选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递补、减少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自愿放弃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声明。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至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视实际情况函调所在工作单位、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向公安部门了解情况等。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国家民委及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后续工作程序的,报经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办理聘用。
(七)正式录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证件信息、通讯方式等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专业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为准。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查看中央民族歌舞团官网发布的信息,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未及时查看官网公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各招聘环节未进入下一轮工作程序者,均不另行通知。
五、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薪酬制度;
2.享受五险一金、职业年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3.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及其他国家规定福利;
4.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办进京落户。
六、纪律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委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10-57052305)
七、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s://www.zymzgwt.com.cn
微信公众号:中央民族歌舞团
公开招聘组织程序、招聘报名问题咨询:010-57052320(周一至周五9:00至11:00、14:30至16:30电话咨询)
八、中央民族歌舞团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以中央民族歌舞团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附件1:中央民族歌舞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