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浏阳市在编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一)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3人。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中级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由市人社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3.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3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和资格审查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但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12月10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其中讲解员岗位在笔试前需进行基本素质测评,主要测评考生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成绩为80分,考生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测评时间暂定为12月16日(周六),地点及安排见基本素质测评公告)。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请关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
2.报名方式: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就业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上传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③学位证、④岗位明确需要提供的职称资质证书等相关附件(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上传)。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
3.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00至12月13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1日10:00至12月13日15: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00至开考前。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考试信息。
4.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择报考岗位行为负责,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见《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中级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6.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7日(周日)在浏阳市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当天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必须打包管理,不可使用电子身份证件)。
3.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见《浏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中级雇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4.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当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3:1时,该岗位笔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已进行基本素质测评的岗位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6.讲解员岗位基本素质测评达到合格成绩80分方可进入笔试。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其中讲解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递补入围资格复审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4.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其中讲解员岗位总成绩由基本素质测评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考核成绩占3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六)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选岗、公示、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讲解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胡耀邦故里管理局讲解员3个岗位,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讲解员1个岗位。出现放弃选岗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4.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要求,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并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待遇参照浏阳市中级雇员薪酬管理标准执行。
六、有关规定
1.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公开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浏阳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其他
业务咨询电话:0731-83671579(限工作时间)
浏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限工作时间)
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时间)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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