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中共党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综合素质优,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2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5年以上,有2年以上专职司机从业经历,熟悉长沙市交通线路。
(七)有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经验的驾驶员优先考虑。
(八)接受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加班。
(九)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十)爱惜车辆,具备一定的车辆维护和保养知识、技术。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年驾驶违章次数超过3次,或以往发生过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4、有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或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
5、有吸毒、酗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可能危及驾驶安全的;
6、其他明显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人员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薪资待遇按照长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沙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至12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及报名岗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
报考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相关信息);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无犯罪记录证明;④学历证书、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版;⑤驾驶证;⑥若为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或优待证扫描件。⑦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⑧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及技能证书扫描件。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存入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岗位+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cstyjrfwzx@163.com邮箱。
3.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根据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电话回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全部资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的人员视为审核不通过。
(四)考核
1.资格初审后,凡通过的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写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驾驶员岗位考核采取面试和驾驶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2.考核由长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和驾驶技能测试总分各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数排名前五的考生进入驾驶技能测试。
(五)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体检对象,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并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三次。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三次)。
五、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根据考核总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六、其他
本简章由长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731-85995718(长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管理部)
2.监督电话:0731-85110180(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处)
0731-85110207(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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