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相貌端正;
3.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4.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有一定普通话基础,熟悉电脑操作,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3年12月7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zi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8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9日11: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以最后一个报名信息为准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陆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1.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12月14日(周四)9点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应聘人员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12月8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二楼(般阳路22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3年12月14日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笔试方式为线下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4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报名表》(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需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学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详见面试公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除另有规定外其他加试规定。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其操作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符合本岗位工作要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制度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
五、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淄川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另加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晓桐13345213668
淄博市淄川区国有资本控股有限公司0533-5418319
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0533-528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