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24日下午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受理。(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报名人员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验证证明(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zgmjtysj@jtys.sz.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联系人:朱小姐;电话:0755-2955210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注意事项: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遴选委员会将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笔试人员。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具体笔试安排及要求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选聘岗位面试名额(选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
(3)总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一般特聘专干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四、用工性质
本次选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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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