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之后出生),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五)工作踏实认真,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服务意识强,能适应外勤工作,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六)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七)有以下专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1.有财务工作经验者;
2.有税务工作经验者;
3.有计算机专长者;
4.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
5.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招聘岗位及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及招聘人数等要求见《2023年福州市渣土处置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2.报名方法: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填写《2023年福州市渣土处置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个人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岗位编号-姓名”,并以“岗位编号-姓名”为邮件主题将电子版发送至392100799@qq.com。
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考察应聘者的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收费工作相关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问题解决能力等综合素质。
2.通过资格初审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根据笔试及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通过人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或政审考察不通过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或政审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市城管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资格。
四、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人员身份: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年一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作岗位因工作需要可能发生变化。转正后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将按照相关劳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月均应发薪酬4160元/月左右。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91-83357434(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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