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年龄 |
岗位要求 |
会计岗 |
1 |
本科 及以上 |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专业;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财政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学、财务管理学。 |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截止到2023年12月),具有会计相关工作从业经验优先;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计算,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证明。 |
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之后出生) |
1. 负责会计核算; 2.熟练应用及office办公软件; |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1:00
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00—12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在“招聘专栏”中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2月20日11:00报名截止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评价
1.履历业绩评价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为保证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履历业绩评价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人员放弃招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其他达到履历业绩评价合格分数线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审查的人员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资格证书(如有)、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其他单位证明(如有))及其他相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因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按履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到面试前2天17:00.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面试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按照组织部门对档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形成考察意见。
体检、考察人员放弃招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同岗位其他进入面试并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制,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工资不低于东营市最低工资待遇标准。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截止2023年12月,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本公告由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185588(东凯人力资源公司)
东营市东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