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干部职工91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人,高级职称11人,本科以上学历56人。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后勤保卫科、信息科、社会服务科、工会办、绩效考核办、质管科、采血科、献血办、检验科、成分科、供血科等14个科室。现址占地15亩,总建筑面积5762平方米,实现了献血网点遍及各县市区,单位固定总资产超过3000万元。
自建站以来,血站秉承“让献血者舒心,让用血者放心”的宗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通力协作和无偿献血者的热心参与下,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无一起因血液检测不合格而引起的临床输血纠纷,无一例经采供血途径传播疾病发生,实现临床用血“零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我市连续十届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血站先后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先进单位”“全市文明单位”等100余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人才新政36条”,大力实施“人才强站”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站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站人才需求实际情况,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与引进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娄底市中心血站2023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所要求的所学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5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引进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考、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试请密切关注娄底市中心血站网站及公众号。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招考公告在娄底市卫健委官方网站(http://wjw.hnloudi.gov.cn/)、娄底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http://www.ldsxz.com/)、娄底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考方式
报考采取“网络报考”或“现场报考”的形式进行。本次报考不收取报考费。
1.网络报考
报考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报考人员将报考信息、材料的填报上传到娄底市中心血站邮箱ldxx001@126.com。
2.现场报考
现场报考时间:2023年12月20 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报考地点:娄底市中心血站人事科(办公楼508室)。参加现场报考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纸质资料齐全并已审核原件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资格审核环节可不重复提交资料。
(三)报考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附表1)要求报考。报考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证件照要求: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文件小于50KB;图片资料要求:2M以内的jpg或png格式):
(1)《娄底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考登记表》(附表2)扫描件(手写签名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6)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血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行笔试、面试成绩综合,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工作均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
(六)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报考确认以后不得修改。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审核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监督部门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和站纪检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资格;对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有徇私舞弊的,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738-8280062 娄底市中心血站纪检:0738-8936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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