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宣传专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编外合同制宣传专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同时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
2、薪酬及福利:编外合同制宣传专干的工资标准按照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 | ||||
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宣传 专干 |
1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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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不包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信息通过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yuhua.gov.cn/zwgk97/xxgkml/384213/384450/384472/),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投送《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至QQ邮箱3021307542@qq.com(报名资料文件包名称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周五)9:00—12月29日(周五)16:3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9日(周五)9:00—2024年1月4日(周四)16:30。
发放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到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放时间:2024年1月5日(周五)9:00—17:00。
发放地点:雨花区政府二号楼B314办公室。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以电子身份证替代)。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含宣传写作)。
3、笔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进行公布,公布网站为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官方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月11日(周四)9:00—16:30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二号楼B314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月12日9: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在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公告另行通知。
2、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属长沙市雨花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咨询电话:0731-85880054
2、监督电话:
雨花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731-85881663
雨花区人社局:0731-8588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