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安置岗位和计划
招聘安置岗位为奎文区中小学管理岗位(管理九级),共招聘安置2人(潍坊市育华学校初中1人,潍坊市育华学校小学1人)。
二、招聘安置范围
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体发〔2023〕48号)要求,输送地为奎文区,列入就业安置范围,自愿选择招聘安置的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
三、招聘安置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奎文区教体局政工科(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35号奎文区教体局4楼A411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奎文区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均须提供)、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本人获得全国及以上最好运动成绩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安置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列入安置范围。
(二)面试
面试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设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安置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安置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安置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招聘安置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安置的拟招聘安置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参照《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安置工作由奎文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招聘安置工作的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招聘安置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奎文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考生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简章由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6036067
监督电话:0536-6036012、0536-6026868
附件:奎文区面向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