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盐边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报考考生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三栏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依据);
(2)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3)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免收报名费。
请报考人员登录智考中国报名信息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56),选择相关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8时至1月12日18时。
特别提示: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核测评及考核测评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评
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用人单位通过智考中国报名信息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56)对网络报考人员报考的相应岗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3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降低至2:1,降低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4.考核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字水平、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考核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及领取考核测评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
考核结束后,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及排名,公示时间3天。
(三)体检
通过考核测评等额确定的意向人选,统一组织到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4.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5.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盐边县服务满5周年方可流(调)动到县外其他单位。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考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引进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15808117610
附件:盐边县2023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