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专职教师3名,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须具有相应学科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在国(境)外的硕士学制不少于2年。
(四)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目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安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rczp.aust.edu.cn。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
应聘者需实名注册,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所报各岗位均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电话:0554-6633997,联系人:魏老师。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公告或电话或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笔试按照1:3比例开考,低于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并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心理测评、专业测试等考核环节。
(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招聘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在安徽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公布。
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选,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二)心理测评
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拒不参加者,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专业测试
成立由7位专家组成的专业测试考官组。现场抽取专业测试顺序,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专业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
采取现场回答问题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以及专业知识等。
2.试讲
根据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七、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30%、试讲占比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按总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第四位高低确定排名。若再相同,则依次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聘用岗位要求,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安徽理工大学校园网主页上进行公示7天。若为在职人员,同时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辞职证明。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4-6632915)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总务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徽理工大学2023年度附属小学专职教师招聘计划表 .doc
安徽理工大学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