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盐边县公安局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现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
4.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盐边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名额及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盐边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9: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2.填报信息。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盐边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安局及县人社部门负责。
4.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4)需提供盐边县公安局出具的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现在岗警务辅助人员证明。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合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28日9:00-12:00,15:00-18:00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领取。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3),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均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24年3月2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1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
(4)“西部志愿者”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应急岗)”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84号)文件规定加分。
(6)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按《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攀组通〔2021〕202号)规定加分。
以上政策性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
以上证明材料请考生于现场报名时交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办理享受政策性加分手续。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经审核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通过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二)笔试成绩计算、公布
笔试折合成绩=(综合知识分数+折合前加分)×60%+折合后加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盐边县考试服务中心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后3个工作日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分值计算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折合成绩的计算: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40%。
2.结构化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3.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出现面试人员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折合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分别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盐边县公安局0812—865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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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盐边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