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有高中或中职院校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热爱乡村振兴工作、吃苦耐劳;
4.年满18至45周岁(即1977年6月30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12日。
2.报名地点:兴安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站。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前往报名,属退伍军人还需带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告知参加笔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四、机试办法
1.机试时间和地点
(1)机试时间:2024年1月16日。
(2)机试地点:兴安镇人民政府。
机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机试的组织
(1)机试由兴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机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2)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机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经核验无误后才能进入机试。
五、面试办法
1.确定面试人选
公开招聘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1月16日。
(2)面试地点:兴安镇人民政府。
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面试的组织
(1)面试由兴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2)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六、考察方式
1.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复审。
3.考察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要求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兴安镇另行通知考生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八、人员聘用
1.根据机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统一与兴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内应聘人员无法适应相关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此次聘用的人员聘期至2025年1月。劳动合同期满,可以续签合同,续签聘期至2026年1月。
九、聘用人员待遇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期间工资每月2300元,单位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十、有关说明
乡村两级防贫监测信息员最终名单需报兴安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丹,0773-6222126。
兴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