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11〕62号)精神,拟组织实施白银市2018年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和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银市2018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90名,高层次人才14名,共104名,其中,市直52名(含高层次人才12名),白银区4名,平川区15 名,靖远县20名,景泰县11名,会宁县2名(高层次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紧缺专业人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户籍及其它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高层次人才可为已就业人员,具体学历、职称等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中级职称40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四)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2.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0月27日(星期六)9:00—16:00。
2.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体育馆。
(二)报名有关材料
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本人前往现场报名,持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校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岗位表中所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证及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限白银市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机构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名,以上所需要的证件(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缺一不可。
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均需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
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考试均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工作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本次招聘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均不再递补。
六、审批、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白银市中心医院聘用人员在自然减员范围内按照企业移交政府管理人员对待)。
(四)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合同内容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岗位设置要求执行。受聘人员未达到用人单位聘用合同条件要求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受聘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0943—822509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43—8244489
监督电话:市卫计委纪检组:0943—822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