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残疾人专职干事1名,工作岗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
二、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我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后,派遣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聘用人员待遇约4-5万元/年(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年终绩效奖金),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食堂用餐补贴、工会等福利,工作满一年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试用期工资大学专科学历22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24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大学专科学历25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2600元/月。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能单独从事工作、上下班,不需要陪护的残疾人。
(三)应聘时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无严重疾病,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有违法劣迹的;
(三)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期内,有意者可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344539498@qq.com。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信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将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报名开考比例按1:3进行。报考人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分析及写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解决问题、逻辑思维等能力及仪表举止。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录用
(一)体检: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录用:体检合格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入职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公司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81****0906
咨询电话:028-2611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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