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梨仙湖新区讲解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中国公民;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讲解人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6.女性净身高1.56米以上,男性净身高1.67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为阳性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讲解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8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苍溪县梨仙湖新区事务中心旅游发展股(中国·苍溪梨文化博览园内)。联系电话:0839-5260006。
(三)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苍溪县梨仙湖新区事务中心讲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复印件,无违纪违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9:00开始。
(二)面试地点。苍溪县梨仙湖新区事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面试要求。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产生的缺额,依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对象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苍溪县梨仙湖新区事务中心与试用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2年。
七、工资待遇
按相关规定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构成;试用期满后,工资面议。
八、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有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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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梨仙湖新区事务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