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东台市水政监察大队执法辅助人员2名,主要负责执法船艇、执法车辆驾驶及内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水利工程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满足以下条件:能够从事水上作业;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或船舶驾驶证,安全驾驶无重大主责事故;能适应户外、夜间执勤、节假日和24小时轮班要求。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水务局9156办公室(东台市广场路6号)。联系人:周芹,联系电话:0515-85236833。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五、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现场汽车驾驶、船舶驾驶,合格线为60分。
3、实施办法。面试成绩合格者均可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测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68961212。
本公告由东台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水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