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是南京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南京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开展体育交流活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奉献;
3.有强烈的责任心,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邮箱fengyachuan@njsports.gov.cn。
本次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
3.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4.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列确定)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体育局官网(http://sports.nanj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及考察
1.综合成绩公示期结束,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2.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由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此次招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因候选人主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六、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体育局官网(http://sports.nanj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日期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至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工作,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4.岗位薪资待遇按照南京市规定的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八、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4653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