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闽侯县青年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查询。
(四)资格认定起止日期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可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月31日。
2、年龄的计算均以2024年1月为截止时间。例如,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报考者的出生年月应在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间。
3、其他未予说明的事项,均以2024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上述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
1、报名:报考者于2024年1月31日8:00至2月4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的时间。
3、申诉时间:2024年1月31日8:00至2月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经福州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岗位分别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考试前资格复审工作。此次招聘采取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网站提交考试资格复查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报考者提交的扫描件或照片应清晰可辨。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2月18日8:00至2月21日12:00。
2、提供的材料: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报名时未入学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考察和体检时已在学校就读的,须提供解除学籍的证明。
3、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考试名单将在考试前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闽侯县委党校岗位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围绕专业知识进行面谈考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余岗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最终考试成绩排名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面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六、考察和体检
1、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2、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下一名考生,递补时间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
七、聘用公示
1、拟聘人选从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报考条件的说明
1、学历认证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证书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省外“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认可,并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
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应当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3、专业要求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岗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书需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或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取得。
九、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网站和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十、咨询和监督
有关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0591-22928759;监督投诉电话:0591-2298228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本公告由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