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数量
结合2024年上半年下达的征兵任务数和我市征兵工作实际,列出8个全额事业编制进人名额(普通事业编制3个,教师事业编制5个),用于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二、招聘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征集范围。1、户籍在临清市辖区内。2、取得国家承认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3、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教师事业编制应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征集条件。1、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兵政治考核规定标准执行,2、体格条件按照按国家和军队最新征兵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地点。临清市人武部征兵服务站(市人武部大门口北侧)。
(三)资格审查。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1、报名时,需提交《临清市2024年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电子版、纸质版2张(背面注明姓名)。2、报考教师编制的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3、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办理报名。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执行招聘征集政策,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征集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审查招聘征集人员报名信息,确保资格审查工作公正、公平。
(四)体检与政考。体格检查与政治考核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政考时间及标准与2024年春季征兵同时组织、标准相同。
(五)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体能,均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体能主要考查1000米跑(计分标准见附件3),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笔试按考试成绩的80%计入总成绩,体能按考试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区分教师事业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以总成绩确定最终排名顺序。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另行通知。
(六)公示。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按测试总成绩(普通事业编制取前3名,教师事业编制取前5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确定人选。公示结束无异议,按总成绩排序定编,普通事业编制取前3名,教师事业编制取前5名。
(八)办理手续。对于符合参军入伍条件人员,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并将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报送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九)递补。在体检、政考、公示、役前教育训练等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区分教师事业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按测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当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当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将适时组织800米跑体能复试,以复试成绩排序。
(十)编制调整。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定编人数达不到3:1的,按规定的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招聘征集计划,所核减的编制数用于下半年招聘征集。
四、有关待遇
(一)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市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教师事业编制不计算为教龄)。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2年正常退役后,1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分别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将符合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给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集中办理入编、选岗、聘用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后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市委编办出具情况说明,不再进行安置:
1.服役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退伍后1个月内未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3.未服满义务兵役期、服满义务兵役期后仍自愿在部队服现役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五、其他
(一)本公告由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635-2340115
附件1:临清市2024年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临清市2024年招聘征集部分高校毕业生入伍1000米跑考核计分标准.xls
临清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