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管理人员1名,条件:性别不限,35周岁及以下,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历史学类,历史学类报名不足3人的,可以放宽到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形象。
2.讲解员3名,条件:性别不限,30周岁及以下,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其中1名要求会计或会计学专业,其他2名专业不限;男身高1.65米以上、女1.58米以上;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
除满足上述的招聘资格条件外,报名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报名资料,联系电话:0597-6836638、6836022。
3.报名地址: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100号成业楼202室)。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讲解员岗位的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照片1张。
(6)以上原件均须现场查验,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写明“与原件一致+本人签名”)。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方可开考,比例不足3:1的,届时再发布息决定延长报名时间、还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成绩计算规则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管理人员按以下条件的先后顺序优先录用:
①历史学类专业;
②有从事讲解、导游等相关工作经验;
③公共管理类专业;
④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讲解员按以下条件的先后顺序优先录用:
①有从事讲解、导游等相关工作经验(年限越长越优先);
②播音与主持专业;
③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④获得讲解或导游相关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⑤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⑥历史学类专业;
⑦旅游管理专业;
⑧空中乘务专业;
⑨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
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明。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须在通知的体检时间起7天内(含第7天)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提交体检报告。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被视为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职数,按总成绩排名进行数位递补面试合格的人参加体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再次核查,重点核查有无违法违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综治情况等。被考察人应提供户籍地镇(街)出具的综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个人征信证明等材料。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综治规定、个人征信被认定为失信、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符合岗位用人需求的等其中之一者认定为不符合要求,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位递补考察。考察为合格的进入健康体检环节。
3.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因其本人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至足额为止。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人员在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
1.经过规定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后,由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县总工会安排入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县总工会的工作安排。
2.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五险一金等组成。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的,与长汀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续签合同。
(七)成绩有效时间
参考人员成绩保留2年有效期,如有人员辞退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长汀县总工会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