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力量、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兰州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民发〔2018〕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岗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8年皋兰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皋兰县常住户籍;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的公民;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时间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照4张,报名费150元/人,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11月15日,在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
本次考试由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60%。
(三)面试
各岗位面试人选按1:2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并进行公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时间6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体检与政审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告的形式,对每一环节招聘情况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西北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岗位性质为派遣制。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辅助性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结合皋兰县财政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试用期购买五险后实发工资为每月2300元,试用期满购买五险后实发工资为每月2500元。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三)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5721191
监督电话:0931-5721064
八、附件下载
注意:请完整填写职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需贴一寸白底证件照照片
皋兰县民政局
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