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劳务派遣性质人员8人,分别为:教师岗7人,会计岗1人。招聘的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6日(不含)至2006年3月6日(含)之间);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3月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3月6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资格、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资质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6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三)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劳动派遣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
http://47.93.208.246:8888/login/e0db2407b4de3d03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2024年3月10日19: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选择填写,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24年3月12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教师岗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教知识等;会计岗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依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出现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没有形成竞争的,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4.成绩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6.其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审核并提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教师岗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会计岗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综合成绩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公布成绩:考生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档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五)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1-8666075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石家庄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
石家庄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