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旗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数
聘任旗政府法律顾问2-3人。
二、旗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工作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热衷于政府法律顾问事业,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旗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受旗政府委托,对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合同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
(二)受旗政府委托,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
(三)受旗政府委托,对政府重大经济项目建设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论证意见;
(四)受旗政府委托,审查或者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五)受旗政府委托,参与处理涉及旗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六)受旗政府委托,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活动;
(七)应旗政府要求,参与信访接待和信访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
(八)受旗政府委托,参与对特定事项的调查,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九)应旗政府要求,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
(十)办理旗政府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1月25日。
五、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将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执业年限、服务处所、业务专长、执业业绩及奖惩情况)以及本人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函等资料直接交至旗政府法制办公室321室。
六、审核及聘任
旗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初选人员名单报旗政府领导审核后,在库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报旗政府审定后,签定协议,聘期一年。
七、待遇
法律顾问为旗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工作情况取得适当的工作报酬。
联系人:澈乐格尔 王守刚 联系电话:4777160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