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由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三、引才计划数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1名,其中教育类5名、医学类3名、综合类3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详见《江口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引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凡符合本次引才条件及职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月9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解聘)未满1年的。
9.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24年4月8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含2024年招聘已签约的)。
10.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4年不能毕业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12.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定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经“县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引才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才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或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iangkou.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分为两个阶段,采取线上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18:00前将报名信息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投递至引才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告知其原因,逾期投递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如需咨询可与引才单位电话联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在规定
时间、规定地点前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江口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1份(注: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引才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第二阶段:视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资格复审情况而定,凡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才计划数不足5:1比例的,相关岗位将再次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进行第二阶段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同上),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根据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安排情况另行确定。若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才计划数已达到5:1比例的的将不再组织第二阶段报名。
本次引才同一岗位经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才计划数仍达不到5: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参考不受比例限制。
(二)考试
本次引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等,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当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才计划数超过35:1时,该岗位采取先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考人数与引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当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引才计划数未超过35:1的直接面试。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7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员(同一岗位入围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考生实行加试一轮,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员)。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员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在考察中发现有《引才》中“不得报考”所列情形之一和违反有关规定的,考察为不合格。
在考察阶段未能按时提交引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等),截止时间以考察时安排意见规定时间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备案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县招聘办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本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1年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才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因签约对象本人主动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
0856—6628367(县招聘办)
附件:
附件1:江口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江口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面向高校名单.docx
附件3:江口县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xls
江口县事业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