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政府的全额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肯与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执行力,未受过行政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2、应聘人员家住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枣庄市五区一市户籍或居住证。
3、相貌端正,身体健康,语言表达清晰流利。字迹书写工整,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条件。
4、自愿服从市管理中心的工作岗位分配。
5、应聘人员必须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学历及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笔试前取得。所学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法律学及相关专业。同等学历和专业条件下,取得国家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实居地为山亭、台儿庄所属区域者优先。
6、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1977年10月以后出生)以下。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为各区(市)管理部、分中心、分理处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岗。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日止。截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信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1、报名人员需要填写《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请登录枣庄人才网www.zaojob.com下载)。报名登记表内容需填写完整,并在表格中正确的位置及邮件附件上传照片。不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表请于规定时间发送至电子邮箱:zaozhuanglongteng@163.com。
2、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 2018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11月3日 上午:8:30-12:00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155号(市中区人社局西邻服务大厅)。
3、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填写完整无漏项,A4纸黑白打印(含照片)并在诚信承诺书中由本人签名,留存原件一份。
(2)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本人毕业证书证明:登录www.chsi.com.cn/xlcx查询下载,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留存打印件原件。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如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招聘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4、现场交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5、考试: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经过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程序。报名后审核通过人数不足90人,全部人员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到90及以上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确定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按学历层次高低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员。
考试成绩将在枣庄人才网和“枣庄龙腾人才网”“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面试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考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枣庄人才网和“枣庄龙腾人才网”“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官方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只进行面试的,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加试一场)。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前,将在枣庄人才网和“枣庄龙腾人才网”“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同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人员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枣庄人才网”和“枣庄龙腾人才网”“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由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聘用意见,与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七、待遇
本次招考为劳务派遣制非在编人员,执行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交通、食宿自理。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人才网”和“枣庄龙腾人才网”“枣庄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简章由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632-3186318,13963262725
(枣庄龙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632-3337366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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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