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又名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年,2006年5月正式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部门 |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医务部 |
住院医师 |
硕研及以上 |
6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有规培合格证 |
住院医规培 |
本科及以上 |
34 |
临床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专业 | |
麻醉医生 |
本科及以上 |
3 |
麻醉学 | |
B超医师 |
硕研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专业 | |
TCD医师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专业 | |
心理治疗师 |
硕研及以上 |
4 |
心理学 | |
医务科干事 |
硕研及以上 |
1 |
卫生管理、医学等相关专业 | |
护理部 |
临床护士(徐汇) |
本科及以上 |
27 |
护理学 |
临床护士(闵行) |
专科及以上 |
20 |
护理学 | |
检验科 |
检验技师/医师 |
硕研及以上 |
3 |
医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血液体液医学、临床免疫、临床微生物、生物信息、药理、遗传等相关专业 |
医学影像科 |
放射技师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学影像专业 |
药学部 |
临床药师 |
硕研及以上 |
1 |
临床药学、药理学等相关专业 |
脑影像平台 |
技术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信息科学相关专业 |
研究所 |
研究人员(袁逖飞课题组) |
博研 |
1 |
神经科学、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
研究人员 |
硕研及以上 |
1 |
认知神经科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科学相关专业 | |
科研助理(周子凯课题组) |
硕研及以上 |
2 |
医、药、电子、计算机、生物等相关专业 | |
科研助理(神经环路课题组) |
博研 |
1 |
神经生物学、神经药理学等相关专业 | |
课题组管家(杨志、袁逖飞、周子凯课题组) |
本科及以上 |
1 |
财务、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
遗传研究室 |
技术员 |
硕研及以上 |
1 |
遗传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
研究人员 |
博研 |
1 |
遗传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 |
脑电生理研究室 |
脑电图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2 |
医学影像专业 |
研究人员 |
硕研及以上 |
2 |
影像、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 |
重点实验室 |
研究人员 |
博研 |
2 |
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免疫学、代谢学或相应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 |
技术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生物学、动物等相关专业 | |
危机干预研究室 |
数据分析 |
博研 |
1 |
卫生统计学 |
编辑部 |
编辑助理 |
本科及以上 |
2 |
心理学、精神神经医学等相关专业 |
疾控 |
综合管理办公室科员 |
硕研及以上 |
1 |
卫生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
心理危机干预办公室科员 |
硕研及以上 |
1 |
医学、心理学、公共卫生、新闻、文秘等相关专业 | |
防治科科员 |
硕研及以上 |
2 |
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学、公共卫生学、医学、康复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 |
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 |
临床研究数据平台管理与数理统计专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计算机、电子信息、公共卫生、数理统计等相关专业 |
党办 |
科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卫生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思政文学等相关专业 |
工会 |
科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
院办 |
科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卫生管理、公共管理、英语等相关专业 |
绩效考核办 |
科员 |
硕研及以上 |
1 |
统计学、数学、经济学专业 |
科研科 |
科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卫生管理类、医学等相关专业 |
教学科 |
住院医师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管理专业 |
财务科 |
财务核算会计 |
硕研及以上 |
2 |
会计、审计、经济类专业 |
网络中心 |
数据挖掘工程师/机器学习/数据分析师 |
硕研及以上 |
1 |
统计、数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数据库管理员 |
硕研及以上 |
1 |
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 |
后勤保障部 |
后勤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管理学、计算机相关专业 |
项目文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基建工程相关专业 | |
工程技术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1 |
基建工程相关专业 | |
科员 |
专科及以上 |
1 |
工商管理专业 | |
科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工程类专业 | |
营养师 |
专科及以上 |
1 |
营养学专业 | |
资产及质控管理员 |
本科及以上 |
1 |
医疗器械相关专业 |
二、招聘办法
1.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收。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 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对部分岗位实行由单位组织的笔试,内容主要与相关岗位有关。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 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4387250*73135
监督电话:3477343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