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2006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整合原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湖北电视台、楚天广播电台、湖北经济频道,成立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2012年3月更名为湖北广播电视台,是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湖北广播电视台有8套电视频道、7套广播频率、13家所属事业单位、17个市州融媒体记者站(工作站),是一家拥有广播、电视、电影、电视剧、新媒体、有线网络、报刊等资源的综合性传媒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广播电视台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5月12日17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湖北广播电视台(http://www.hbgbdst.com/zpxx/index.html)网站报名。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在报名系统中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学历材料需提供高中毕业以来(不含高中)的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广电媒体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荣誉证书等。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初审、现场复审方式,对应聘者年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获奖、荣誉等进行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复审工作。未参加现场复审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现场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环节进一步审查证件原件情况。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2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取消、核减或保留该岗位。
五、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查应聘者专业知识的运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综合能力以及获奖、荣誉等业绩情况,分为职业水平与业务能力评价、业绩评价、答辩三个部分,分值分别为40分、40分、2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若最后一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在前。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5分;比例大于1:1的,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湖北广播电视台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广播电视台(http://www.hbgbdst.com/zpxx/index.html)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湖北广播电视台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根据聘用人员专业知识背景、工作经历、个人特长,结合湖北广播电视台用人需求,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部门。实行岗位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按照湖北广播电视台(集团)薪酬福利相关管理办法和个人从事岗位,核发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广播电视台(http://www.hbgbdst.com/zpxx/index.html)网站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广播电视台(http://www.hbgbdst.com/zpxx/index.html)网站为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13979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87257676
监督举报电话:027-58081120
湖北广播电视台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