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199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熟练使用WPS各项办公软件,擅长公文写作,有人大工作经验、党务工作经验、在南沙区居住生活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组织服务意识,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5月6日。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时间待定)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https://ns.gd-pa.cn:1443/wsbm/index),点击网上报名,查看相关招聘项目,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我办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系统初审。
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2)参加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以实际符合报考岗位人员为准。
(3)方式和主要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宪法、组织法、保密知识等基本法律常识、综合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4)准考证打印: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在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00起至2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下载打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5)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1∶5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审核:
(1)时间和地点:具体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确定资格审核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审核环节。
(3)要求: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资格审核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网站(南沙优聘网)自行查询面试成绩。
(2)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5比例(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3)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保密意识。
(4)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4.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60分为合格线,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
考生前往招聘方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察
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