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5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8.富顺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详见本公告“十、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及复印件,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份(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不出具);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职称<职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不出具职称(职业)资格)。
6.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岗位具体要求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聘用全过程,考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3.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考察考生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核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按本公告考核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以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及以上职称报考县级单位的考生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3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其余考生需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2024年富顺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政策咨询、报名地址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地址:
富顺县卫生健康局(富顺县富世街道釜江大道中段493号,联系人:曾翔,联系电话:0813-7312031)
(二)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813-7205477刘凯
(三)监督电话
富顺县监察委员会0813-12388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72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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