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以下简称“防灾救灾研究所”)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相关的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并提供城市防灾减灾、城市运行安全与灾害管理等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防灾救灾研究所人才结构,充实人才梯队,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沪人社专〔2023〕22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建筑安全与工程风险科研骨干
岗位职数:1个。
岗位说明:从事城市安全、建筑结构安全、工程风险评估和防控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
2.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公开招聘简章》。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应聘人员填写《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如公开发表的文章、书籍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hidpr@tongji.edu.cn。邮件名称:应聘+本人姓名。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19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止。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做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 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至防灾救灾研究所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防灾救灾研究所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发放专业考核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3. 专业考核
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
面试时要求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PPT,介绍教育经历、研究经历、主要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研究计划等。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进行提问,根据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情况进行独立打分并审定签字。
4. 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 公示与录用
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潘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2803
邮箱:a65983449@163.com(此邮箱不接受报名)
监督电话:23113145
上海防灾救灾研究所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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