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静安区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3、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2年7月3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11.6分。
4、已参加上海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者,不得报考;在上海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自行放弃静安区招聘岗位者,不得报考。
5、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其中,“应届”是指于202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需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7、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年龄上限35周岁”,是指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周一)15:00至2022年11月11日(周五)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易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静安区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报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专业要求对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组织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笔试成绩、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组织单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考生应关注“易报名”网站相关通知并保持手机来电和短信畅通,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组织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在招聘岗位职数范围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http://www.jingan.gov.cn)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咨询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33095551、33095552
2、技术咨询电话:32504293
3、监督电话:5647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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