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4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类别 |
性别 |
年龄 |
其他 |
1 |
长汀县交通局 |
质量技术监督辅助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土木工程专业 |
男 |
30周岁以下 |
1、1年以上质检工作经验; 2、持C1驾驶证;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3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兆征路100号成业楼202室)。联系电话:0597-6836638、6836022。
3.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长汀县交通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
2.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应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等情况。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加试实操考试。实操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方面的能力。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弃权面试的,产生的空额可以按实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分数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制,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聘用。
4.体检、审查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长汀县交通局组织对其征信、无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查。因体检或者审查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审查结果,对本次招聘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予以发布或公示,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2.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时失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长汀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长汀县交通局工作,合同期3年,按3年续订。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交通局负责解释或作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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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交通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