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龙岩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立案部、办案部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对招聘条件作如下设置:
(一)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不受专业限制;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任职经历的,不受专业限制;
4.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任职2年(含)以上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当月。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应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截止2024年4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龙岩市司法局(龙岩市行政中心7层780办公室),联系人:上官女士,手机:1860597262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等比例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法律知识、政策理论知识和文字写作等方面。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龙岩司法局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2.面试
(1)从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相关岗位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所有体检项目(含X射线类项目)应自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含一次复检),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有未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形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同时查阅其个人档案。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本人是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材料等;有工作单位的,需一并出具原单位工作表现鉴定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研究拟聘用的人员,在龙岩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宜
(一)薪酬待遇。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平均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五险一金另缴。
(二)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在职人员参加招聘的,需在考察之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如有未尽事宜,由龙岩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龙岩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