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辽市委办发[2011]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人才引进工作中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辽市人才办发[2012]1号)规定,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为我市太子河区教育系统引进15名全日制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计划为我市太子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15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辽阳市太子河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3)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6、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结束之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高校在读大学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现场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11月3日至11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携带以下材料到辽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白塔区新华路500号,从辽阳市站前乘15路公共汽车到市社保站下车)进行报名。
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①《2018年辽阳市太子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本科学历(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4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1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部门共同负责,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2、笔试、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凭个人身份证,于2018年11月22日至23日9:00-11:00、14:00-16:00,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207房间(白塔区南顺城路6号,市劳动就业局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以中、小学教育心理学为主),采取客观标准试题、答题卡答题、计算机阅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按2 :1的比例择优拟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在面试前如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退出等情况,不予递补。
面试形式: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正式教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3个月(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才引进活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处无关。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含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对在笔试、面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认定与处理。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5、新引进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辽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6、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4121055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