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1号,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为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为社会提供标准地名服务。为加强我馆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档案编研岗
要求:(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能够吃苦耐劳,积极进取,踏实肯干。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及文字作品发送到gxdmdag@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单位名称+岗位+姓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一)资格审查:由我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面试。应聘人数达到1∶3以上增加笔试。
(三)体检:按应聘人员总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可确定为拟聘人员,如有影响工作的疾病将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按照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同时对拟聘人员在馆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试用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的科室出具评价意见,并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转正考核,考核合格后由馆领导审批确定转正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予以正式聘用。
劳务派遣人员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决定是否续聘。在聘用前及聘用后一经发现应聘者的人事档案、学历、专业、年龄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已聘用的作解聘处理。
(七)待遇:薪酬参照我馆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和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到现场面试请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名档案馆现场管理规定。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771-562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