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加强“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帮您办”政务服务四办工作质量,根据《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需求,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政务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补充招聘政务服务中心编外聘用人员7名。
二、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从次年起月工资标准增加50元,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合基层工作需要;
2.具有通辽市户籍;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不含)及以后出生);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尔沁区人民政府成立的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5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中小企业服务大厅(通辽市科尔沁区红光大街与民主路交汇处)
3.咨询电话:0475-8313637
4.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1);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
(4)如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6)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共计70元/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报名费。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考试设最低控制线,考试分数低于60分视为考试不合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四)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资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被考察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只递补一次。通过体检、考察等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的,优先聘用就业困难人员,高学历人员。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由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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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区政务服务中心补充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