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才岗位与数量
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共引进60人。具体岗位引进数量及要求详见《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才对象与方式
此次“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开展3场“市委书记进校园”专场招聘宣讲会,面向全国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202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二阶段。三所大学专场招聘宣讲会结束后,适情重新核定岗位计划,统一开放网上报名端口,按照“笔试+面试”方式,面向全国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开展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具体条件及程序以第二阶段引才公告为准。
三、第一阶段引进资格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普通本科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985、211、“双一流”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可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
8.具有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高校在《2024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9.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第一阶段引进程序与方法
人才引进公告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抚远市融媒体中心、“东极红帆”微信公众号、目标高校网站等其他网站发布。
(一)现场宣讲与报名
由抚远市委代表领导作宣讲,宣讲会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现场直接报名,并填写《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考生报名表》(附件2),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所大学现场宣讲引才招聘会时间、地点安排:
1.哈尔滨体育学院专场宣讲招聘会
时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崇德楼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2.东北林业大学专场宣讲招聘会
时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东北林业大学奥林楼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3.黑龙江大学专场宣讲招聘会
时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地点:黑龙江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二)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4)、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5),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返还考生,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以上材料原件因时间原因可与体检结论一并出具。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综合类岗位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发布,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考察人员并直接签约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根据考生不同身份,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开展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三所大学现场报名,经面试、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签约后7日内,在所在城市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项目详见《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附件7)。
未经审核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体检报告原件扫描PDF版或拍照发送至邮箱:fyswrcb2023@163.com。
原件及复印件邮寄:黑龙江省抚远市行政中心1号楼621室,收件人:刘欣航,电话:0454-2133690。
因考生缺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引进岗位缺额,不再递补,相应岗位计划重新列入下一大学现场岗位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三所大学现场引才结束后,依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抚远市融媒体中心、“东极红帆”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度、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五、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政策待遇依据抚人领发〔2023〕1号执行。
(一)补贴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津贴;“双一流”、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津贴;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每人每月享受800元生活津贴;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次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每人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在服务期限内按年度平均发放,对在市区内购买住房的,可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生活津贴按月发放,服务期(5年)满不再发放生活津贴。
(二)住房待遇。引进的应往届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985、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非抚远籍)服务期内(5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0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地户籍且本人和父母在本地没有住房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可放宽年龄),且未享受安家补贴的,可以享受每月500元“人才租房补贴”,补贴持续发放3年,个人及父母在市域内购买住房或个人办理结婚登记后,租房补贴停止发放。
(三)配偶安置。对于引进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配偶(结婚登记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前)根据原工作岗位(不含中省直及法、检单位)调配安置。
(四)其他待遇。每年为引进人才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我市公立医院享受医疗绿色通道服务。并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居留落户、医疗保险以及注册登记等方面提供保障。
六、有关事项与要求
1.考生应及时关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抚远市融媒体中心、“东极红帆”微信公众号及相应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公告(公示)信息。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2133690
附件:
1.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xlsx
2.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xlsx
抚远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