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肯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清流县户籍;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7月9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冠1寸彩色近照于上班时间到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报名。
联系电话:0598-5321806。
联系人:小马。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县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四、报名时间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4日。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由人秘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面试。面试分为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参与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经审查合格,没有违纪、违法,严重违反道德规范等行为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月固定工资2400元;单位为个人办理“五险一金”,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交纳。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